财政部近日向社会公布经全国人大批准《2016年中央财政预算》。根据《2016年中央财政预算》,今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70570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2%,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85885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6.3%。
预算更加公开透明
今年的中央财政预算由21张表格及5个相关说明组成,比2015年多出了6张表格。首次公布的这6张表格,分别是《2015年和2016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2015年和2016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2016年中央基本建设支出预算表》、《2016年中央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分地区预算汇总表》、《2016年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预算汇总表》和《2016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分地区预算汇总表》。
公开透明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本特征,预决算公开在本质上是政府行为的透明,是建设阳光政府、责任政府的需要,也是推进依法行政、防范财政风险的需要。近年来,我国将公开透明贯穿预算改革和管理全过程,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
收支反映改革举措
2016年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同时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中央决定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加大力度。《2016年中央财政预算》反映今年的收支总体情况以及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举措。在收入方面,2016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数为70570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2%,其中税收收入预算数为64120亿元。
“财政收入,包括税收收入预算数的确定,客观地考虑了新常态下经济发展情况、价格水平以及营改增等税制改革因素的影响,目标确定得比较务实。”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说。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行简政放权,清理规范收费基金,因此相关收入有所下降。”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建说。根据《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今年取消违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停征和归并一批政府性基金,扩大水利建设基金等免征范围,将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从小微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
公开地方债务余额
地方政府债务由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两部分组成。根据《2015年和2016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2015年和2016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2014年末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实际数为94272.4亿元,2015年末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预计执行数为99272.4亿元,2016年末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限额为107072.4亿元。
“限额管理”是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重要措施。2015年正式实施的新预算法和2014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明确提出,我国对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早前,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的决议,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锁定16万亿元。
《2016年中央财政预算》的另一重要亮点是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增加和专项转移支付的减少:2016年一般性转移支付预算数为32017.82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长12.2%;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数为20923.61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下降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