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其附件《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我国防范和化解企业债务风险的一个重要文件,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经济中长期发展韧性的一项重要举措。
七方面措施降杠杆
近年来,我国企业杠杆率高企,债务规模增长过快,债务负担不断加重。在国际经济环境更趋复杂、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的背景下,一些企业经营困难加剧,导致债务风险上升。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说:“《意见》明确了降杠杆工作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依法依规开展降杠杆工作,政府与各市场主体都要严格依法行事,防范道德风险,政府不承担损失的兜底责任;充分考虑不同类型行业和企业的杠杆特征,分类施策;与企业改组改制、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化解过剩产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等工作有机结合。”
同时,《意见》部署了降杠杆的具体途径,包括通过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自我约束、盘活企业存量资产、优化企业债务结构、有序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依法依规实施企业破产、积极发展股权融资等7方面。
以市场化法治化为核心
市场化债转股是降低企业杠杆率的重要举措之一,为细化和明确其具体的实施方式和政策措施,此次同时制定出台了《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市场化、法治化是本次债转股的突出特征,与上一轮政策性债转股完全不同。本次债转股,转股对象企业市场化选择,转股资产市场化定价,资金市场化筹集,股权市场化管理和退出,并要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开展。”连维良对记者表示。
针对推出债转股主要是为了化解和转移银行风险的观点,中国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表示,经过上次不良资产剥离,银行经过改组、引进战略投资者、补充资本,以及内部的一系列改革,现在银行业已经越来越强大、越来越健康,今天的银行业和那个时候的银行业已经不能同日而语。
王兆星进一步解释,本轮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债权范围并非针对不良贷款,而是为有效降低企业债务水平和杠杆率,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财政货币政策大力支持
《意见》提出从落实和完善降杠杆财税支持政策、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约束、强化金融机构授信管理、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减轻企业社会负担、做好企业重组中的职工分流安置工作、落实产业升级配套政策、严密监测和有效防范风险、规范履行相关程序以及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等方面营造降杠杆的良好环境。
财政部部长助理戴柏华表示,财政部研究制定了相应的财税配套政策,主要包括3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了降杠杆、债转股所涉及的不良资产处置方面的配套政策。二是研究出台税收优惠政策。三是深入推进收费和基金的管理改革。
货币政策将继续坚持稳健的基本趋向,保持灵活适度,适时预调微调,为降杠杆营造适宜的货币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