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购过程中,商品的信用等级或业内评价通常会成为消费者重要的参考指标。而这一需求,恰恰为“刷单”产业链的形成提供了机会。近日,国家发改委同多家部委邀请阿里巴巴、腾讯、京东、58同城、滴滴出行、百度糯米、奇虎360、顺丰速运等8家互联网公司,共同签署《反“炒信”信息共享协议书》,在“双11”来临之际,正式向电商“毒瘤”宣战。
刷单网站流水额能超亿元,这是一个惊人的数字。这个数字的背后暴露出刷单网站的疯狂成长和虚假繁荣,不仅暴露出相关监管和治理的滞后与乏力,也与公众迷信“好评”不误关系。因此,打击网络刷单,消费者首先应该摒弃迷信“好评”的心理。
电商为何要实施“炒信”行为,为何要进行网络刷单?不外乎想要吸引消费者,达到赚取利益的目的。这是因为,一些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往往会事先查看商家的好评,根据这些评论决定消费、选购商品,这已经成了一些消费者的消费习惯,也给了一些商家投机取巧的理由,一些商家正是看到了消费者的这种心理,才会在刷单上做文章、动手脚,通过“炒信”来提升自己店铺的好评,继而达到吸引消费者的目的。
因此,抵制“炒信”行为,消费者首先要摒弃迷信店铺好评的心理,对商品有着理智的认识,对所谓的“好评”,不迷信,不盲从,不能偏听偏信,不能人云亦云,更不能道听途说,应该根据商品的质量等因素得出自己的见解,继而选择消费,而不是被那些花言巧语所蒙蔽,一味地迷信“好评”,掉入商家精心设计的消费“陷阱”。因此,遏制网络刷单还是应该从消费者身上着手,消费者不再迷信“好评”,商家自然就失去了“炒信”和刷单的意义和动机。
网购商品,给予评价,原本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也是买家对商品和服务的一种表达自由,可是这种评价必须是客观真实的,是发自内心实事求是的,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这就需要建立一套科学权威的电商信用评价机制,加强对电商评价的监督和管理,适时发布消费提醒,为消费者提供消费参考。
通过网络刷单来赢得人气的“炒信”行为,不仅违背了商业诚信,涉嫌消费欺诈,也注定不会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