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务部、质检总局等1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老字号改革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注重发挥老字号品牌价值。建立和完善老字号品牌价值评估体系,量化老字号无形资产价值并依法确认所有权。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发布、推广、技术服务等活动,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不断提升老字号品牌价值,推动打造国际知名的老字号品牌。鼓励以品牌作价入股方式,解决部分老字号注册商标专用权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问题,为老字号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在老字号改制重组过程中,要注重对老字号品牌的保护和开发,注重对主营业务的传承和延续,对老字号品牌的投入应该“只增不减”。
实施动态管理。统筹推进包括中华老字号和地方老字号在内的全国老字号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地方老字号认定,规范地方老字号认定工作。深入开展老字号普查,全面掌握老字号发展历史和现状,跟踪监测老字号发展情况,运用信息化手段记录老字号传统手工技艺、发展史料,建立健全老字号档案。对中华老字号实施动态管理,完善中华老字号名录,实施诚信黑名单制度。将中华老字号有关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部门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惩戒。
开展广泛宣传。鼓励制作老字号电视专题片、纪录片和微电影,出版老字号刊物、书籍和画册,发行老字号消费指南、手册和地图,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和社会氛围。组织老字号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展示特色产品,宣传品牌形象。支持举办老字号博览会等各种展览展销活动,鼓励具备条件的展会设立老字号专区,在政府部门组织的宣传交流活动中尽可能安排老字号相关内容。在出入境口岸设置老字号展销厅,在购物中心、大型百货商场、大型超市设立更多老字号品牌专区。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和支持老字号进行商标、域名的注册和专利申请工作,严厉打击侵犯老字号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老字号产品的不法行为。推动设立老字号知识产权重大侵权案件快速维权通道,集中查处一批侵权严重、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建立老字号知识产权纠纷互助合作及多元化解决机制,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充分发挥各类社团及相关机构调解老字号知识产权纠纷的重要作用,共同开展境内外知识产权纠纷的预警、起诉和维权工作。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利用各级财政资金对老字号改革创新发展给予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老字号改制重组、技艺改造、连锁经营的支持力度。继续鼓励符合条件的老字号纳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将餐饮、医药和食品行业老字号原材料生产基地纳入冷链物流体系,为实现“原汁、原味、原生态”提供支撑。在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中充分发挥老字号的示范引领作用。构建老字号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体系,为老字号提供经营管理咨询、培训及营销渠道和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支持。鼓励中医药类老字号开办中医医疗机构,将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鼓励老字号参与服务贸易活动,重点开展中医药健康旅游等项目,形成示范效应,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中发挥作用。
形成多方协调的有效工作机制。由商务部门牵头,联合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税务、工商、质检、知识产权、旅游、银监、证监、文物、中医药等部门,建立扎实有效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各有侧重,形成合力。广泛吸纳有关学术研究机构、大专院校等方面的参与,充分发挥专家学者作用。推动老字号协会建设,加强企业交流和行业自律,调动企业改革创新发展的积极性,做好新时期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