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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伞需多方撑起

2017-03-24 19:22:07    作者:本报评论员
核心摘要:近日,全国各地相继发布消费者投诉数据,“维权”这个字眼再次引起热议,各类曝光事件和维权活动不断涌现。然而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不仅仅是在这几天,不仅仅是在这些活动上,更需要管理部门、媒体、商家和消费者自身共同发力,共同维护经济市场的良好秩序、良好氛围。

近日,全国各地相继发布消费者投诉数据,“维权”这个字眼再次引起热议,各类曝光事件和维权活动不断涌现。然而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不仅仅是在这几天,不仅仅是在这些活动上,更需要管理部门、媒体、商家和消费者自身共同发力,共同维护经济市场的良好秩序、良好氛围。

消费是生产价值完成的关键一环,处于主体地位的消费者发挥着重要作用。消费者权益的维护事关百姓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也关乎经济市场的平稳运行,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繁荣上意义重大。

管理者是消费者维权路上的有力推手和坚实后盾。人民的利益在哪里,管理者的力度就应该发在哪里,群众立场应是政府管理部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事件虽有大小,但关照不缺位,及时有效回复社会各方各类呼声。在各种新型消费层出不穷的今天,与时俱进、创新机制体制,体现着立法者的态度和智慧。

媒体是消费者维权路上的护航者和引领者。要充分发挥其舆论先导与监督作用。既要对商业违法、经济侵权做好曝光和跟进工作,让非法商贩无处遁形;又要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加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传力度,以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

商家是消费者维权路上的主体责任要素。一方面,高质量的产品利于保障消费者健康水平和经济能力;另一方面,高诚信的商业运行利于提高企业的形象,助推长远利益的形成。经营者应意识到维权是一件双赢事,不能只被眼前利益蒙蔽,要坚守一份商业道德,秉持一种诚信经营的理念,常怀一颗以人为本的良心,树立一种进取专注的品牌意识。

消费者是自我维权路上的主要发声者和主人翁。在以往的多个维权案例中,消费者受害的原因大都离不开“敢怒不敢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轻视态度,然而这样却更助长了侵权商家的气势。消费者权益的维护不只在一朝一夕,不只在一职一方,管理者、媒体、商家、消费者的通力合作和有效对话才是良药,各方要真正在思想上紧张起来,在实践上躬行起来,共同为消费者权益撑起保护伞,共同营造和谐向上的市场环境,为经济事业发展献力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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